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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

时间:2022-06-17 11:04:33

樊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上海刑事律师胡增瑞团队辩护成功仅判十一个月

近日,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胡增瑞律师团队办理的一起樊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审理完毕,经过辩护,樊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案情简介】2016年起,游某、王某、康某等人(以下称“该团伙”)采取在境外开设售假网站,在境内采购并通过国际物流发送至境外的方式销售假冒Adidas、Nike等注册商标的商品。2008年至2017年12月间该团伙租赁上海市普陀区某地作为客服中心,期间曾雇佣本案被告樊某作为客服人员,负责与国外买家沟通邮寄地址、付款方式等工作,樊某任职期间销售金额合计高达688万余元,已属数额巨大。

【辩护效果】胡增瑞律师团队接受樊某及其家属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樊某并阅卷,仔细分析涉罪金额的准确性,劝导家属主动退赔,积极向办案机关递交律师意见。最终,樊某被认定为从犯,依法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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